Thursday, April 25, 2013

「沒知識兼没衛生」的文化



這一句我們從小候就常聽到的Holo話,拿來形容現今台灣社會的一些名嘴和所謂的知識份子真的很恰當︰「沒知識兼没衛生」。

「知識」從字面上看就是學問和道理的所在,所以「沒知識」意指的是不明事理或邏輯混亂的人。至於「沒衛生」除了口出惡言之外,歸根究底代表的是心腸惡毒的一面。所以「沒智識或不明事理的野蠻人」,通常就被稱為「沒知識兼沒衛生」。

馬政府違反北榮的診斷與建議,將陳前總統由台北榮總醫院轉送台中培德病監後,無論是電視、平面媒體或網路,全把焦距對準阿扁享受的「特權」︰監禁的面積從 1.38 9然後變成234坪,這是「滿好的」升級啊。突然間,每個人(包括法務部長、立委、名嘴、知識份子等等)都變成專科醫生或法律專家;人人對阿扁的醫療問 題有獨特見解和評估。其中較極端的說法大概就是阿扁沒病,攏是假的。

設這些人的指控是正確的。它代表的不只是阿扁是全世界最佳演員,也意味著所有會診過阿扁的幾十位醫生全部上當了;其中,還包括了馬政府親自挑選的北榮醫療 團。不僅如此,所有磁共振成像(MRI)和其他測驗結果也是捏造的;搞不好所謂「右腦額葉腦梗塞」的診斷,其實是別人的影像,所以某人每年健檢經費提高幾 十倍其實是有所本。

問題是,以上這些議題並非事情的源頭。真正的問題是為什麼今天我們要討論這些話題,到底台灣社會是怎麼走到這一步的?

阿扁的家庭有沒有犯法?當然有。因為證據確鑿的是金錢送至海外就有逃漏稅的問題;阿扁自己也已經表明了,他的家庭「做了法律不允許的事情」。然而,這些錢的來源一定是非法或貪污嗎?我無法斷定,因為那個無路用的馬政府到目前為止並沒有拿出可信的證據。

而,起訴阿扁的過程中卻充滿一個法治國家不該有的離譜行徑。為了確保將阿扁定罪,馬政府主導下的司法系統明目張膽的犯下一連串非法行為,這些才是最嚴重的 根基。不僅中途換法官,威脅證人作偽證來「咬阿扁」,他們還自創新術語,如「實質影響力說」。要弄清楚的是,那可不是引用法條,而是法官天馬行空的「創 意」。所有這些行動本身就犯法了;如果連最基本的「程序正義」(due process of law)都無法確切執行,一個國家怎麼能有「實質正義」?制度和司法公信力就這樣被破壞了,然後呢?

件發生在美國,將近20年前的辛普森案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當時美國社會有相當高比例的人認為辛普森的確謀殺了他的前妻和她男友。然而,查案的警察竟然做 出違法的行為,陪審團因而判辛普森無罪。當時法證專家李昌鈺也出庭作證表示,他不知道辛普森究竟有無犯罪事實,但他證明了警方用假證據來「陷人於罪」,而 且鑑識過程有問題。

以美國司法體系的公正性是否因此破產?沒有。至少當時我詢問週遭許多美國朋友對判決的想法,結果大家都認為辛普森有罪,但他們也全部同意警察不可使用非法 手段,因為這會破壞制度。一旦制度有偏差,任何有權力的人都可以玩弄司法。法律是一個社會的「最低標」,但也因為是最低標,程序正義、公平、和透明的司法 制度,絕對比起任何個案都重要太多。

因此,阿扁有罪與否不是重點,真的的問題是馬政府已經毀了台灣的司法系統。而這就是為什麼洪英花法官不斷強調︰「扁案判決自始無效」。如果洪法官對法律的解釋不正確,有人能告訴我為何諸多立委和名嘴們全部掂掂的?為什麼沒有聽到法務部長或其他人,用法律為基準來反駁或批評洪法官的論點?

僅如此,台灣的司法體系也丟盡顏面而不自覺。台灣人的記性真的這麼差,已經忘記司法節檢察官演短劇嘲笑陳水扁之事?這些人的身份可不是談話性的節目主持 人!任何其他台灣公民要辱罵或嘲笑總統都是言論自由的一部份,但這些人是檢察官和法官。就算今天被羞辱的對象換成是馬英九,這種行徑是同樣的無恥又低俗, 是標準的「沒知識兼没衛生」。結果,當時的法務部長王清峰是怎麼說的?「不應該把短劇當真,因為它只是反映了在這個小島上的23百萬人的普遍情緒。」 這個醜聞還被美聯社完整報導,丟盡了國家和台灣人的臉。也難怪孔傑榮會稱之為「司法馬戲團」!

者就是台灣的獄政醫療問題。我們該討論的是為什麼過去幾年,保外就醫的受刑人死亡率過半,高達55.1%;也就是說,這些受刑人沒有經過正當司法審判就被 國家機器直接判死刑。結果過去幾天以來,部長、立委、名嘴、還有知識份子等等,不談為何一個身體健康的人進了監牢五年不到,已經變成風中殘燭的模樣;不談 為何阿扁活該倒楣,一天要被關23小時達四年之久;不談為何阿扁已經因攝護腺炎而無法排尿時,又被灌了兩千CC的水?大家七嘴八舌的吵阿扁當然不應該保外 就醫,因為看樣子他又不是明天就會死!

這就是經常自詡為「善良、熱情」的台灣人。那些55.1%的受刑人是罪有應得?偉大的台灣社會中到底有多少高潔賢德的聖人,所以我們寧可錯殺一百,而不縱放一人?

也難怪國際人權聯盟(FIDH)和台灣人權促進會(TAHR)在最新422日發表的報告中,很清楚的指出台灣「仍然脆弱的人權文化」。一點也沒錯,這不只是馬政府的問題,這是我們的文化。

有問題的起源是政府利用公權力和國家機器犯法。他們打破一個民主國家和法治社會應該遵循的法律規則。如果他們能對阿扁這樣做,他們也可以對任何人和任何公 共議題做一模一樣的事。所以「本來就有憂鬱症」的大埔阿嬤喝農藥自殺,三鶯部落的人「要被好好的教育」、蘭嶼的原住民和「鳳梨罐頭的核廢料」為鄰、至於光 華社區的居民等等數不清的弱勢人民……誰理你們啊!

台灣果然不是一個法治社會,因為不只是政府野蠻,我們其實還有太多「沒知識兼没衛生」的人


Tuesday, April 23, 2013

Bumbler馬晉級為瘋子馬



阿扁被馬政府偷雞摸狗的轉送到台中培德病監的那一天,驟見新聞的當下只覺得「今天出門不敢說自己是台灣人」。不到四天,傑克希利(Jack Healey)先生在今天(4月22日)刊登於《赫芬頓郵報》的聲明,已經證實了自己身為台灣人的羞愧確實有所本。

希利先生是曾經擔任國際特赦組織董事的人權工作者,也是美國華府人權行動中心(The Human Rights Action Center)的主任。他這篇文章的標題是〈
瘋狂的馬:台灣的凌遲性國家暴力和​​陳水扁的謀殺〉。原文的連結如下︰

The Madness of Ma: Slow-Motion State Violence in Taiwan and the Murder of Chen Shui-bian

以下就是傑克希利先生聲明的重點節錄

人權行動中心參與調查台灣前總統陳水扁的監禁和醫療情況長達7個月。調查結果是,陳總統的監禁條件或許還算接近國際的標準,但他的醫療照顧被系統性的拒絕,也明顯不足。這造成了以前本來都不存在的健康問題,而且是相當嚴重的傷害。根據許多獨立的醫療報告已經顯示,陳水扁的病況應該是永久性了,已經影響到他的生命品質,也許將造成他壽命的縮短。

傑克
希利強調一個重點:人權行動中心從來沒有斷言陳水扁的清白與否,但一個人是否有罪不應該影響這個人的人權和基本權利。

希利也無法了解,一個有
天主教背景的馬英九,為什麼會不知道聖經的「不可殺人」的精神(“Thou Shalt Not Kill”)?

近日有一份由十人國際人權專家小組所發表的報告,建議陳水扁應該留在醫療設施足 的地,進行保外就醫,或者是特赦回家。事實上,不論是藍營的執政黨(國民黨)還是綠營的在野黨(民進黨),日前都已經開始表示同情,甚至同意陳水扁應得到 夠的醫療照顧和尊嚴。沒想到在這樣的氛圍下,馬英九的決定竟是如此;在沒有任何提前通知下,陳水扁被從能夠處理複雜醫療問題的醫院,轉移到一個只有基本 醫療設施的監獄。

馬英九政府在扁案的整個過程中,一直被指控干涉司法程序以及政治動機的報復,這些指控有相當的可信度。而現在又違反醫療小組的意見,以及國際人權組織專家的建議,馬政府顯然已經選擇,要以系統性的方法殺掉一個以金融性案件被定罪的非暴力的前總統。

從一個理性的觀察者的角度,馬政府的決定不是慢動作的凌遲謀殺還會是什麼?

希利並在文末
呼籲全世界所有關心人權和囚犯權利的人。請他們向自己的政府投書,或打電話給自己的民意代表,要求他們發聲糾正這樣的錯誤。由於台灣面對的「獨特」外交形勢,台灣對國際政治和商業壓力的敏感度是相當可觀的。

傑克
希利又再度強調:不管你認為陳水扁是無辜或有罪,這都不是重點。重點是當國家把一個囚犯關起來時,國家必需為那位囚犯的福祉和健康負責。

台灣政府在這方面的做法是可恥的。他們不遵守國際標準。他們也不遵守法律和自己的歷史文化傳統(除非他們又試圖仿效白色恐怖或228事件的縮影)。

在野黨的表現其實也不怎麼樣。為了政黨政治譁眾取寵,或者是考慮要贏得當前或未來的選舉,他們似乎也不關心我們所提出的重點:也就是陳水扁和其他囚犯的權利,他們應得的足夠醫療照顧和基本尊嚴。

千萬別保持沉默看著馬英九謀殺掉陳水扁。我們要讓馬英九知道,全世界都在看著他,也對他的行為深惡痛絕。這些都不是普世的正義或人權價值,也不是台灣施行的標準。這是怨恨、懦弱、和虐待。

Saturday, April 20, 2013

阿扁的「特權」



打開台灣的Google News,通篇是法務部不斷的強調,陳前總統送台中監獄培德所享受到的「特權」。

不少台灣媒體也盡力配合演出,以下是各家新聞419的標題列表與連結

1. 扁待遇創紀錄 法務部︰顧及前元首身分
2. 獄政史上首創 扁移監獨享243
3. 醫療專業+權衡法律 扁住培德有醫療專區
4. 陳水扁要來? 培德病監備妥病房、14名醫師
5. 法務部: 培德為扁規劃療養專區 親友不限次數探視

為了讓阿扁享受「特權」的清單更為完整,以下就過去近五年來,曾擔任八年的台灣總統,所得到的「元首級」待遇稍作補充。

1.
阿扁四年來有「不用」上工的特權。

其他受刑人每天有八小時時間離開牢房到工廠作工,阿扁則每天有半小時的放封時間,後來延長為一小時。所以他每天在1.38坪囚室內被關超過二十三小時。

2.
在北監的前四年,阿扁還有坐在地上吃飯的特權。

北監表示,阿扁不方便和其他受刑人互動,因為會造成管理上的困難,這其實是為了元首的安全。1300多天的地板生活以後,馬政府仁心大開,竟然給了阿扁一張桌子;這當然是特權。

3.
阿扁的牢房兩年多來24小時開燈,有無需響應馬府「節能減碳」政策的特權。

北監說明,身分特殊犯人的牢房必須加強戒護,因此裝了監視器須光源,故二十四小時不關燈。燭光的亮度還沒改善成小夜燈前,會考慮先發眼罩給受刑人。浪費公帑發眼罩?又是特權。

4.
阿扁有「坐牢實況轉播」的特權。

繼馬英九先生公開反對「保外就醫」之後,法務部不僅開台灣首例而且是世界先例,在官方網站設立阿扁專區;以中英文對照,巨細靡遺報導阿扁獄中的一切,並於網頁中開闢了「公開討論區」。

5.
當年特偵組表示「扁案辦不出來, 全體要下台」以及「審判中途換法官」也是阿扁的特權。

特權的定義是一般人享受不到的特別權利,而這些都是台灣司法史上的先例,既然是和別人不同的待遇,都可算是特權。

總之,我們將會持續看到馬政府對阿扁前總統提供更多的「特權」。另外還可以確定的,就是阿扁的「不知騜恩浩蕩又不知好歹」,一定也會成為電視和平面媒體的報導重點。

看看以下的標題就知道了,這是事隔一天420一大早的幾起新聞

1. 移監培德獨享243 「這很陰謀」
2. 培德療養房 珍沒住 扁住
3. 14名醫師顧扁 培德︰全國在看,壓力很大


Friday, April 19, 2013

今天出門不敢說自己是台灣人



半年前台北榮總公佈陳前總統有八大嚴重疾病的報告, 建議轉至高醫或馬偕醫院接受治療。當時北監漠視醫師的專業評估, 逼阿扁在「北監」和「北榮」之間二選一。阿扁選了北榮。

近日台北榮總的醫療報告中,指出阿扁有重度憂鬱症、 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口吃和大腦輕微萎縮、 以及非典型帕金森氏症等疾病。 並建議採居家療養或到離家較近的醫院治療。

結果由馬政府欽點的北榮提出的專業評估,再度被漠視。 阿扁於19日的清晨5點多,被火速轉送台中培德病監。 此舉不僅沒事先告知病人與家屬,就連當天要吃的藥也沒帶。

針對此裁定,法務部表示,所謂「居家療養」於法無據, 若同意陳水扁回家接受治療就是違法失職。

「違法失職」是什麼碗糕?

審判中途違反「法官法定原則」從周占春法官換成蔡守訓, 算不算違法失職?

越方如檢察官唆使辜仲諒做偽證,算不算違法失職?

檢察官以羈押威脅杜麗萍要求作偽證咬阿扁,算不算違法失職?

把阿扁關在一坪多的狹小空間一天超過23小時,算不算違法失職?

北監24小時用燈光照射阿扁造成腦病變,算不算違法失職?

病人明明已經有排尿的問題還灌水2000c.c., 算不算違法失職?

入獄時是健康之身,五年下來出現尿失禁、行走不穩、口吃、 及初期失智症症狀,疑似罹患「常壓性水腦症」等病變, 算不算違法失職?

台灣的社會和司法史上還有多少「違法失職」之事?

江國慶冤死卻沒人負責時,怎麼不見你法務部出來丈義直言?

更何況,在美國人權醫師團的口中是「完全無法想像」 狀況極差的牢獄,在法務部的口中就成了阿扁「享受12大禮遇」 的特權。

當美國華府人權行動中心主任,傑克
希利(Jack G. Healey)以緬甸獨裁政府跟台灣做比較時, 法務部部長曾勇夫卻說:「要去哪個國家當國民,我也不反對。」

當眾多台灣和國際醫療專家一致認為阿扁病情惡化, 以及腦部磁振造影已證實腦部已有病變的診斷時, 又是曾勇夫出來說三道四:「他的真實狀況和普通人差不多。」

有這種部長的法務部,對不起!你的聲明比屁還不如。

北 榮提出的診斷醫療報告中不只是重度憂鬱症, 還有重度呼吸中止症、攝護腺腫大、另有口吃和大腦輕微萎縮、 以及非典型帕金森氏症等疾病。 結果法務部只挑憂鬱症和其他患病受刑人出來鬼扯︰「 目前沒有因精神疾病而獲得保外醫治的前例, 如果因為陳水扁罹患憂鬱症就讓他保外就醫, 對其他患病受刑人並不公平。」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甚至嗆聲:「 難道有憂鬱症的全放掉?」

聽到這種低級的狡辯,只有一句回話︰「難道你以為台灣人民全是蠢蛋 ?

在此同時,法務部也開始大作文章暗示馬政府的仁心恩德。 強調阿扁在台中監獄將「獨享243坪」醫療專區, 是獄政史上首創。藉著媒體的配合,激化反扁人士開始一貫的辱罵、 詛咒、和仇恨的情緒。

19日的這一天,就在媒體焦點都在立法院審查核四停建公投之際, 法務部不僅一早將阿扁移往台中監獄培德醫院, 也批准同一晚槍斃6名死刑犯,確實是轉移媒體焦點的高招。

去年底槍決6人時,曾勇夫曾說,這對他來說是「天人交戰」 的決定。時隔不到4個月,再來一批。

小羅斯福總統曾說:「 仁心從來就不會削弱力量或軟化一個自由人的性格。 一個民族沒有必要殘酷,才能有堅韌強大的國家。」

精神異常的希特勒卻說:「我想不到任何理由, 為什麼人不該跟自然一樣殘酷。」

老公向來會說“It is so nice to be a Taiwanese!”作為一個台灣人真好!然而,看到自己的國家有這種玩弄法律的司法和趕盡殺絕的政府,今天出門不敢說自己是台灣人,一點也不是「天人交戰」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