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19, 2015

斯斯有兩種,依法行政也一樣


先講一個兩百多年前的故事。

幾年前路經紐約最高法院時,發現這棟1925年落成的古羅馬風格的建物上有喬治華盛頓的名言。這句「確切執行的司法是一個好政府最穩固的支柱就刻在法院正面十支大圓柱上方的花崗岩上。(The Tru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is the Firmest Pillar of Good Government.

華盛頓的歷史定位不在於他是美國建國元勳,而是他超越時代的民主思想。在領軍打敗大英帝國後,他卻堅持人民政府中不該有軍人掌權而辭去軍隊總司令一職;他在兩百多年前就立下總統任期兩任的慣例;他甚至堅持民主國家不該有「國父」,因為那不是人民作主的真諦。事實上,以上箴言的出處是1789年他寫給美國司法部長 E. Randolph 的一封信。特別的是,如此歷久不衰的名句竟然有誤,直到2009年才被發現當初華盛頓用的字眼是「適當」 ,而不是「確切」。 也就是說原文其實是﹕「適當執行的司法是一個好政府最穩固的支柱The Du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is the Firmest Pillar of Good Government.

華盛頓這封信的起頭如下﹕「我深切相信,適當執行的司法是一個好政府最穩固的支柱,因此我認為司法部門最初的安排和作為對我們國家的幸福是不可缺的元素,也是政治制度穩定的基礎;因此,選擇最適合的人來闡述法律和執行司法,一直是我向來不變也急切關注的問題。」所以對華盛頓而言,司法不是冷冰冰的法條,不是真空的法院,是每天發生在所有人民生活中的一部份。

接著再看看這兩天台灣最夯的故事。
                 
王如玄與朱立倫搭檔的消息一出,當年勞委會編列兩千多萬經費控告關廠工人一事又成為社會焦點。為了撇清責任,王如玄反擊說提告關廠工人是陳菊時代開始,逼使馬政府也必須追討。事實上,當初堅持提告的確實是每每把「依法行政」掛在嘴邊卻經常不守法的馬先生,至於聽命主子的人權律師王如玄,為了官位也只好「情非得已」拿人民的納稅錢,僱用80幾位律師追殺這些走投無路的勞工。

面對王的指控,陳菊表示當年是審計部兩度(2004–05年)糾正,要求勞委會依法催討。而時任勞委會主委的陳菊,為了保護勞委會基層員工恐有涉及圖利和瀆職問題,只好在近700名勞工中提告經理級的10人,而在其中3名無法償還欠款時,當年勞委會也沒有強制執行。相形之下,王如玄主委則提告1500多人,連勞工家屬也一網打盡。

也就是說依法行政真的不是問題;問題在心態,問題在在位者是否有人性和同理心。

適當執行的司法是一個好政府最穩固的支柱;也難怪我們的國家在馬府主政下不僅民生凋敝還搖搖欲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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